纪录片拍摄中的镜头运动 这是影视摄影区别于平面摄影的根本特点之一。后者因为不能表现时间,因此只能记录对象瞬间的形象,也就无由产生运动式拍法;而前者因为可以记录对象在时间中变化的动态形象,因此便产生出多种类型的运动式拍摄法,从而既可以表现或动或静对象的各种情态,同时这种运动拍摄法本身也创造出丰富的视觉表意效果,为创作者主观意念和情感的表达提供了多种手段。
这些运动拍摄方式其实也是对目常视觉方式的模拟,但从摄像机的镜头中表现出来,就会产生更强烈的效果,即镜头画框相对于被摄对象不断运动,视点也不断变化。由此摄像机便能提供不间断的画面,从而既能表现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也能将一个一眼无法看全的物体完整地展现出来,使被摄对象的呈现既显得真实可信,也表现出更多的动感趣味,同时在镜头的运动中暗含了拍摄者的各种引导意图。
摄像机的运动拍摄主要有四种方式,即推、拉、摇、移,它们是由摄像机相对于被摄对象,作前后左右上下方向的平移和绕自身水平轴或垂直轴进行扫描而产生的结果,主要通过移动摄像机机位、改变镜头焦距或光轴等手段来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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